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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业经理人培育工作方案
来源: | 作者:职业小能手-202 | 发布时间: 2021-08-09 | 2606 次浏览 | 分享到:

1.实施启航培训计划。主要针对初级职业经理人,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采取网络学堂、集中面授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职业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围绕培养职业价值观和激发职业激情,开展追求卓越、学习能力、良好心态等培训;围绕增强专业沟通、计划执行、团队协作等能力,开展沟通能力提升、团队职业化训练、问题分析与解决等培训,并进行《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法律通识内容培训。五年培训初级职业经理人83万人次。

    2.实施引航培训计划。主要针对中级职业经理人,以继续教育为主,采取公开课、专题讲座、短期集中培训和学历教育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职业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围绕培养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精神,开展追求卓越、学习能力、良好心态等培训;围绕增强专业统筹、经营管理、团队执行等能力,开展提升洞察力、系统商业思维、领导者决策思维、从战略规划到战略执行、打造高绩效管理团队等培训,并进行《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通识内容培训。五年培训中级职业经理人14万人次。

    3.实施领航培训计划。主要针对高级职业经理人,以高端教育为主,采取专题讲座、高级研修、对标游学、EMBA深造等方式,开展职业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围绕培养职业价值观和契约精神,开展弘扬企业家精神、追求卓越、抗压能力、良好心态等培训;围绕增强战略规划、经营决策、团队领导等能力,开展目标管理、统筹规划、决策判断、危机公关、有效授权、团队管理等培训,并进行《民法典》《经济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法律通识内容培训。五年培训高级职业经理人3万人次。

(三)实施专业评价。加快建设政府宏观指导、行业组织健全、市场中介发达、教育机构辅助、充分开放竞争、流动性强的专业化职业经理人市场。引导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企业共同打造市场认可的职业经理人综合评价体系。

   1.培育一批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续深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一批服务职业经理人的登记注册、人事代理、等级测评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辟职业经理人服务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化发展,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增强跨区域经营能力,帮助企业选聘高级职业经理人,加快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职业经理人市场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县,按职责分工落实)

   2.加快建设职业经理人信息库系统。依托省级就业信息资源库,打造职业经理人信息库系统,设置供需双方登录端口公开运行,逐步实现省内职业经理人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企业查询职业经理人诚信、评价、培训、求职、选聘、资质等相关信息。定期更新发布职业经理人供需信息,为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做好信息支撑,促进供需双方精准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市县,按职责分工落实)

   3.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资格评价。引导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功能,发挥好第三方作用,积极参与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工作。突出职业品德、职业素养、职业知识、职业能力等内容,注重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实际贡献,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分级分类评价。各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了解职业经理人的重要渠道和自主选聘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各市县,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推动市场使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家顺应时代要求,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支持民营企业搞好顶层设计,勇于突破传统思维,敢于放手放权,通过引入职业经理人,做好“事业传承”。鼓励民营企业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规范组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推进股份制改造,加快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创造条件。 

   1.市场化推介。鼓励和引导猎头公司、中介组织,以用人企业需求为导向,用好职业经理人信息库和市场化手段,从专业能力、业务水平、组织能力、行业绩效、业务资源、从业背景、职业忠诚、职业道德等方面,对拟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进行精准画像。省市县各级每年至少组织1次职业经理人推介活动,通过路演、洽谈、考察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职业经理人选择渠道和来源,提升职业经理人市场的流动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各市县,按职责分工落实)

   2.精准化选聘。通过猎头公司选、中介组织推、企业内部育、商协会园区匹配等方式,鼓励企业参考市场化、专业化评价结果,自主自愿、精准选聘与企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经理人或职业经理人团队,并建立正常的职业经理人选聘、入职、考核、退出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各市县,按职责分工落实)

   3.契约化使用。支持企业根据行业特点、任务目标、聘用期限等,合理制定薪酬标准,建立与职责能力相匹配、与企业类型相适应、与市场竞争相兼顾、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制度。健全完善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业绩评价、薪酬兑现等制度,使其年薪报酬、股权期权等物质激励与企业经营业绩、预期目标相挂钩,形成“责、权、利”相一致的契约化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各市县,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推进规范管理。将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定规范、重信用、促自律、强管理,使职业经理人培育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1.制定管理规范。从加强行业管理的角度,研究制定职业经理人通用管理规范。一要恪守诚信,做到忠于企业,信守合同,依法纳税,讲求信誉,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二要公正履职,做到秉公办事,一视同仁,恪尽职守,履行与企业达成的契约。三要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四要竞业避止,做到严守商业秘密,尊重知识产权,依据契约回避同业竞争等。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对职业经理人的要求,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管理规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林业草原局、省工商联,各市县,按职责分工落实)

   2.实行信用管理。推行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职业经理人爱惜声誉、看重信用、忠诚履职的良好氛围。推动成立职业经理人协会,搭建政府、企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促进职业经理人相互交流,增强自律意识。(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各市县,按职责分工落实)